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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迁协议.

关于动迁协议. 最近我们一户人家已拿到正式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盖红章的)(有我父亲,母亲与我的签字),协议被预约安置的是期房,期房的安置房预约单与旧区改造过渡协议书也已取得。
当搬离原住宅后,父亲(户口本上的户主)去动迁组取补贴金额时,发现动迁组扣掉了一部分钱,拿少了,应该是动迁组少做帐了。欲与动迁组推翻协议重来,他认为自己是户主,有权自主签订协议,动迁组里有人似乎同意,不用管母亲与我。但我与母亲坚决不同意,补贴不是我们拿,另外我与母亲需要房子。
正本的动迁协议书不在父亲手中,在母亲手上。我认为正式的动迁协议书是不可推翻的(无论对被拆迁方和动迁组来讲),都是有法律效力的。请律师明示。thx.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仙草奶茶(上海)
提问时间:2011-05-18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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