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海律师 VIP2015-09-01 21:02
如果仅仅为链接,则不构成侵权。
追问:我自己刚查到的: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链接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较之传统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的物质表现形式来讲,网络著作权的侵权方式往往具有非物质性的表现形式。
链接可分为外链和内链,外链又称普通链接,即直接链接到其他网站首页(主页)的链接。它链接的对象是网站的首页,这时屏幕上显示的是被链网站的全部内容。内链又称深层链接,即绕过网站主页链接到分页的方式。它与外链的区别是:
链接标志中储存的是被链接网站中的某一页而不是该网站的首页,这就导致使用者对网页作者的所有权产生误判,并破坏了网站内容的完整性,削弱其宣传力度和影响面。在商业网站中易引起网络链接纠纷的就是这种链接方式,相较于传统的侵权行为方式来讲,网络链接的这种侵权方式更加具有隐蔽性而不易被人察觉。
链接://baike.baidu.com/link?url=5cXyVTLlgkODzHv4vJzXGanbJxc7_cZ67zVn2IviUUgWRRA4sMPdnpmCdH9vouECdYy0dltDmF7a4VWwgZm-jK
如果按照这个来解释的话,引用其他完整的子页面就属于隐形侵权,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