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B创办公司 A长期占有公司的汽车为己用 是否涉嫌侵占公司
公司的财产当然当为公司经营使用,否则就是不当使用
不构成侵占职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