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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怀孕三个月,公司提出赔我一个月工资,让我走人?

怀孕三个月,公司提出赔我一个月工资,让我走人? 我现在在深圳福田区一家公司上班,怀孕三个月(我的情况完全符合计划生育法,已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
    今天,公司人事经理向我提出,赔偿我一个月工资让我走。人事经理的意思是以这一个月的工资,让我和公司达成解除劳动的和解协议。现在我四月份的工资还没发(本来应该是5月10日发工资的),看目前的形式,我如果不签这个和解协议,即使不同意离职也是拿不到工资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oudu(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5-17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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