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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逼迫写欠条 但是没报警

逼迫写欠条 但是没报警 我主动去原告公司所在地协商解决双方的货款问题,存在分歧。原告遂逼迫我不许离开,无视合作中存在的分歧争议,必须写欠条还钱,因我的工作身份是仓管负责收发货,我不同意。原告于是将我一人关在其办公室,直到了晚6点,原告说欠条这时不写,可以开宾馆或者去洗澡找人24小时盯着直到我,替我“摖背”,直接写了为止,并且原告老总动手打了我一下,后被他公司业务副总和业务员拉开,我被吓哭了。此业务员同意出庭作证。
请问法庭是否会判欠条无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anpeo……(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09-07-17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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