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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在子女名下。在法院调解离婚时,夫妻将该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处置。十年后,该房被国家征用。房屋征地补偿费也被原夫妻一方领取。未在房屋居住的子女得知后,向法院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同时,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撤销原调解协议中关于房屋部分的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kj7138(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1-05-17 15:3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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