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电梯工人治疗没有交费,在我工作期间进入诊室打人
电梯工人治疗没有交费,在我工作期间进入诊室打人 我在一家市级医院从事针灸工作。5月15日有一女(58年生人),自称本院职工,说她胳膊痛要求针灸。我不认识这个人,我就说老师您去开个票交了费我给您做治疗。她说我本院的,不想交费。我就问她是否认识我们主任。她说不上来我们主任的名字。我就说:老师您先交了费。明天主任来了认识您可以给您退钱。但是今天您还是要交费。结果她就指着我的鼻子开骂。我说:是你自己来的,不是我死乞白赖请你来的。不交票不能做治疗。然后她就上来抓我的手,将我推倒掐住我脖子。后来我报了110,民警赶到。后来警方和我院里领导希望我们私下解决。该妇女对我赔礼道歉了。同意我的医药费用由她负责。现在我去公安医院看了病:颈部有掐伤,但够不成轻伤。开了药。建议1周休息。医药费交通费都是单位垫付的。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人是我们医院内退的工人,现在在我院聘用的物业公司上班,给我院开电梯。
我想问。我这种情况,医院仅作这些是否正确?她应该受到相应的什么样的处罚?我现在是否可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婳扇(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1-05-17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