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姻关系是否成立和财产权将配置给予智力支持
婚姻关系是否成立和财产权将配置给予智力支持 您好,律师
我将陈述以下情况,希望您就现在法律意义上婚姻关系是否成立和财产权将配置给予智力支持。
具体情况如下:
男(以下称呼为甲)具有城市户口 女(以下称呼为乙)具有农村户口
甲和乙于89年2月在镇政府(民政局 )取得结婚证,结婚后育有一孩子,于90年3月份孩子降生,为使孩子户口落为城市户口,甲和乙于90年4月份向镇法院申请离婚,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孩子判给了甲,并成功落成城市户口。之后甲和乙未办理复婚手续,但乙同甲仍保持实质婚姻关系,甲和乙及孩子仍一起生活,甲乙并未将离婚告予各自的单位及邻居,单位及邻居至今认为甲乙仍具有婚姻关系。07年甲乙联合申请贷款56,000元(贷款偿还期为9年)用以购买80,000元房产,房屋产权证产权所属为甲。并用自有资金支付了24,000元的剩余房款和40,000元装修费用。贷款申请时甲乙向“委”(居委会)开具结婚证明(由于周围邻居都不知双方离婚,所以顺利开取),贷款由甲乙共同签字。现贷款已偿付4年。如今由于家庭内部矛盾,甲乙分开,乙方想求偿含房屋在内的财产。
现想确认甲乙是否还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并且向您咨询,如果乙起诉甲,是否能得到财产权,能得到多少财产?
PS 由于94年婚姻法被重新修订,上关于补办婚姻登记,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等有修订,是否有具有实质婚姻关系即可确认为法律婚姻关系(可向甲乙两方单位或周围邻居取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ugust……(吉林)
提问时间:2011-05-16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