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去年2014订婚 2015年3月结婚 因为相亲双方感情基础不

去年2014订婚 2015年3月结婚 因为相亲双方感情基础不 去年2014订婚   2015年3月结婚   因为相亲双方感情基础不稳定   性格差异  无法沟通产生的矛盾   双方同意离婚   但是订婚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首饰女的自己保管  没有收聘金    离婚的话这个金子男方有权利分得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5-08-30 14:0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