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希望好心的律师能教我应该怎么做?
希望好心的律师能教我应该怎么做? 律师你好,我是一位在深圳打工的员工,我从2008年10月到现在一直在一家公司上班,从2008年10月至2011年1月公司都只是给我买了一份农民工医疗保险,之后我跟公司相关人员交涉但他们都没有意愿给我之前做出任何补偿,什至还另外拿了一份合同给我签意思是要我之前的都不要了重新定立一份新合同(之前的年资、社保),后来我不答应,直到2011年2月才开始帮我买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而且还是按我工资实际收入不到三分之二买的保险,请问我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吗?我可以告它吗?根据国家那条法律法规?我应该怎样告?公司应该给我作出那些陪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cm880……(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5-16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