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我是一名学生 因为要赚生活费所以二月一号开始在一家咖啡厅做服务员一直到八月十号离职

我是一名学生 因为要赚生活费所以二月一号开始在一家咖啡厅做服务员一直到八月十号离职 我是一名学生 因为要赚生活费所以二月一号开始在一家咖啡厅做服务员一直到八月十号离职,离职前有和老板说过 他同意了的,六月还有七月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ps:没有签合同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15-08-30 12:2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