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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房屋继承问题
房屋继承问题 我今年19岁,有一3岁弟弟,父母与今年4月份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着我与弟弟的抚养权归母亲,父亲每月提供生活费。父母原来共有一处房产归我弟,爷爷留下一处房产将来由我继承父亲应得部分。现在那处房子内还有爷爷的母亲(她只生了爷爷一个孩子)、我奶在居住,我还有一叔叔是爷奶亲生儿子。我母亲在那屋里还有居住权吗?我能分得那房产的多少份(按比例)?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TGt5208(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1-05-16 08:20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朱君秀律师
2011-05-16 08:33
答:1、约定由你继承“父亲应得部分”的条款,无效;2、你母亲可以暂时居住;3、如果超过期限或者有遗嘱,则不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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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1-05-1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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