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与男朋友准备结婚,他之前有套房已卖,卖房的钱准备再买一套
可以离婚的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
可以约定份额
你好!根据你的表述和提问,我在分析后认为:
1、婚前购房,男女双方首付各一半,如果婚后房屋产权登记为双方的名字,在分割时均分。
2、如果男方母亲账户汇款,房屋产权登记为男方自己的名字对你是不利的。
3、其他问题来电咨询,产生纠纷委托律师处理。对回答满意请采纳最佳答案!
产权一般以登记为准,但你的情况对方母亲账户出资,若离婚可能对方会说这个钱是借你们夫妻的属于你们共同债务(实践中遇到过对方拿出父母的借条)
1、房屋如登记双方名字,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建议首付从双方的银行账户中支付。
3、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应当依据结婚时间长短、离婚原因、过错大小和双方对房产贡献大小综合考虑来确定。
婚前购房,男方的钱从他妈妈账户上,对女方没有影响;
离婚时,房屋产权归产证上登记的人,有约定份额按约定,没有约定按出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