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追尾事故)
交通肇事(追尾事故) 2011年5月7日晚21点30分我在保新路清苑县望亭乡段追了一辆拖拉机的尾。事情是这样的,我的车速在50-60公里,由于对面是大车队,灯光特别刺眼,我没有看到前面的拖拉机,看到后刹车了,但还是追了拖拉机的尾,我是给快递公司当司机的。我有驾照,有道路运输资格证。我的车也有保险,(全险),行车证也有,二保也有,我们车上有我和一个押车的没有受伤,对方在我追尾后,跳车了,脚踝外侧受伤,缝了十二针,现在还在三医院呢,追尾后我报的警,也把伤者送到了医院。对方的拖拉机没有尾灯,没有反光条,没有没明显标志,还拉了八块4米的空心板。当场交警拿了我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前天我去过交警事故科,说事情解决清了才给我驾驶证和行车证呢。我开的车是公司的。我想咨询您,这样的事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应该出多少钱呀,公司还能给我开工资吗?我的驾驶证什么时候能从交警队拿回来,刚我查了一下,由于这次事故交警扣了我6分了,扣这么多的分对吗?我现在太麻烦了,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是保定清苑县人,现在在保定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闫洪涛(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1-05-15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