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上海购房
确实有此规定。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相关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暂停向其售房。”
中介公司应当相应的责任。
有的。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的?若在政策出台前签的合同,可主张解除合同,双方都不违约,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在政策出台后所签,那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详情可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