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合同期内学校单方面终止合同,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利益
合同期内学校单方面终止合同,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利益 我是佛山市一间民办小学的教师,2009年4月和学校签定合同,合同期到2009年12月31日,但签完合同,校长以给合同老板过目为由,没有把我签的合同给我,每月基本工资是800元+补助=1800元,没有买保险,也没有工资单,连工作证也没有,到7月15日学校单方面终止合同,请问我应该用什么途径去维护我的利益,我应该得到多少赔偿,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急需各位专业权威人士指点,先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cho……(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09-07-15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