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已结婚.现在想买房.我想出一部分款或出首付款.如离婚属夫妻共有财产吗?如果将款项做赠于我女儿一方
明确受赠人的,属于个人财产。
你可以明确的说明该首付款是给你女儿一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需要女婿出面,你和女儿同意即可。
应当明确表示赠与给你女儿,否则视为赠与他们两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明示赠与
你和女儿同意即可
应当明确表示赠与给你女儿,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可以。
明确赠与一人的,应当是个人财产,可以分的一半财产。
可以签订赠与协议,明确赠与一方.一般婚后所得为夫妻共有.
北京牛增科律师 13811967697
你好!
婚后所购房产,没有特别约定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律师祝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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