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律师,证人已经向公安机关录了口供,可被告代理人又私自向证人录取口供
合理、合法。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只要证人愿意,可以和任何人说明案情,没什么不合法的。至于内容相反,那就是某一口供不符合事实,甚至两者都不符合事实。至于是否符合事实,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判断。
不违反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