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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上班路上由西向东骑摩托车与一辆直行突然向北拐弯的电动车相撞

朋友上班路上由西向东骑摩托车与一辆直行突然向北拐弯的电动车相撞 朋友上班路上由西向东骑摩托车与一辆直行突然向北拐弯的电动车相撞,电动车并未开转向灯,朋友戴头盔皮外伤,电动车主颅内出血住院,交警判定责任为摩托车六,电动车四,法院判定是却让赔付百分之八十的医药费,合计十四万多,请问在农村判定这么多钱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5-08-25 12:3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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