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农村房屋审批纠纷
农村房屋审批纠纷 2003年我向村委会提交了房屋审批申请,村委会答应了,并带领我去乡政府土地所上交了1100元的占地税收取费(审批费),说手续以后过一段时间就下来了,然后村干部还有乡里的干部就在村里给我先放了宅基地,我们就盖了房子,自己以为手续很快就会下来,结果一直也没有消息,直到2007年村里又给退回了600元钱,当时任何人也没有说房子批不下来,说慢慢就下来了,结果到了今年村里突然通知我们说我们这种情况的得向村里交5000元钱占地费,说我们房子没批下来我们属于占了村里的地,要想再办审批手续得先交村里5000元,然后再向乡里交3000元(批房费用长到3000了),才给你办理,村干部还说乡里叶支持村里收取我们5000元钱的做法,我们都属于村里当时同意批的只不过手续当时他们没给办下来,可当时费用我们都已将交到乡里了,结果现在他们又这么说了,我们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难道他们这样做不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ezi20……(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1-05-13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