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父亲是我十二岁时找了一个继母,继母还带了一个儿子过来
如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我们可以代理
这是可以的
生活费不用给,先不说她有没有抚养过你们,就算抚养过,父母只有没有生活能力的才能要生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继母的工资也有你爸的一半,你继母有扶养你父亲的义务。抚恤金和你爸的遗产由你继母、你和你继母的孩子(和你爸形成抚养关系)平均分割。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