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儿子,是我提出离婚的,我是女方,男方不同意离婚,想知
一般一人抚养一个孩子。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不具备上述情形且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第一次未判离的,原告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离。
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第一次起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法院不会判离,要等6个月再次起诉,判离的几率就比较大了。
两个小孩以对他们成长有利为原则判决,一般一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