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的,我结婚是在湖南结的,我现在要离婚,可以在湖北离吗?我的户口还在湖北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你好,根据你目前的描述属于离婚纠纷,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你们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的。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的, 主要考虑经济情况,教育环境,家庭情况,孩子的年龄和性别等。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母亲的。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