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怎样我们才能得到合理的安置?
怎样我们才能得到合理的安置? 一、被拆楼房名称:克东县经贸局综合楼
二、经贸局综合楼坐落在克东县克东镇东二道街繁华的商业一条街上、是东二街与北二街交叉路口为三角地段、近邻县体育场、县政府、县法院、县公安局、国土局、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第一中学、第三中学、县中医院等单位,四周辐射商业繁华区、是克东县党政、金融、教育、医疗、商业为中心的一类黄金地段。
三、经济贸易局综合楼现有的情况
目前此楼2—4楼用于经贸局和商务局办公使用,1楼房屋产权为私人商服使用,每户面积不足30平米。一楼在2005年全部出售个人。一楼共有产权业主8户大多都是双下岗职工。多年以来每家业户依托独特的地理位置,选择适合自家的经营项目,在此地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商业范围、靠此房做一些小生意维持生活,有的每月的租金成了家庭的主要收入。使这些下岗职工生活过得很安稳、同时也给社会减轻了负担。
四、拆迁的情况
在6月份由于县信用社的邱某要在此位置建造高层住宅需要动迁的消息及举动打破了每家以往原本平静、安稳的生活。
今年5月以来经贸局综合楼拆迁要建高层的消息不断传出。此后开发商先采取暗自的购买方式,后又采取以公开每平米5000元/平方米公开的价格收购,把我们现有的商服一楼变成一带二的户型进行高价出售,上面为高层住宅。变成这种户型后面积加大价格数目惊人,目前我们被拆迁户每家都无条件购买,业主多年来全靠此房作为基本的生活来源,后来开发商邱某傲气的同大家讲我给你们5000元/平方米不卖我,那等着我让政府把你们强迁,到那时顶多给你们3000多元/平方米。果然如此在2009年5月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下达了此楼封闭的通知。2009年6月29日县拆迁办下达了《鼎盛家园拆迁动员会议通知》6月30日在县建设局会议室召开了由国土局、房产处、拆迁承办公司、拆迁人及8户房主参加的鼎圣家园地段拆迁动员会议,会议宣读了棚户区改造补偿办法和有关政策及由齐齐哈尔新华评估公司评估此楼价格3915元/平方米,要求调换楼房的按差价结算,售楼价格及对被拆迁户的安置办法没有确定,开发商举例说明:要求回迁调换楼房的要一楼不要二楼的楼房价格按一楼的150%计算,也就是说一、二楼的价格每平米6000元,不要二楼的一楼价格为每平米9000元。
五、被拆迁人的看法如下:
1、法理不通:房屋拆迁人拆迁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到产权人的重大利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未尊重被拆迁的产权人享有听证的权利,没有与被拆迁户商讨合理的安置补偿方案,擅自审批拆迁许可。
2、保障不通:开发公司的回迁政策和补偿方式使我们失去了经营的空间及未来的生活保障。开发商不应该只看重自已的重大利益,而不顾及被拆迁户的合理意见。开发商提供的条件不能满足被拆迁户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强迁,将对被拆迁户今后的生活造成严重后果,甚至不能解决被拆迁户及其家人的温保问题,这样将会给社会、政府带来很大压力。
3、布局不通:拆迁人自定各种较高条件强压被拆迁人,必须要求被拆迁人接受一带二户型,给大家回迁房屋的结构、设计、布局、另大家无法接受。
4、价格不通:做为私有房产所有者,评估单位的确定及补偿评估的方式应予以公开、不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却按棚户区的方案补偿我们与开发商之间对于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等方面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本地商服房价日益猛涨,房价如此之高给被拆迁人补偿太低。按3915元/平方米的方案市场房价已涨至8000多元,拆迁人的估价都买不来二分之一的房子。被拆迁人认为开发商所提供的价格是极其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不透明、不合理的价格。
六、被拆迁人的意见
为了把我们克东建设的更加美丽,我们被拆迁人会全力予以支持、我们的要求是我们用现有的一楼调换开发商的一楼、价格差价要公平合理,不能把二楼强加于我们、这种要求绝对不过分。
七、权利会否被滥用
国家新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说明保护居民私有房产,我们这是在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开发公司搞开发建高层豪华住宅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公共利益项目,是在搞个人商业利益,他们的利益是建立在我们的痛苦之上的,为什么要牺牲我们的利益来换取开发商的暴利?我们希望政府部门能够舍身处地的为我们想一想,为我们今后的生活想一想。我相信,我们的政府部门也不希望看到克东县里多一些上访户吧?请给我们一个合理的安置与补偿,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滕有良(黑龙江)
提问时间:2009-07-14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