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家属是否有权查看患者住院病历?
法律没有规定 但是可以查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有,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家属有权看病历。
你好,家属完全可以要求看病历!
主观病历部分医院现在可以不给你看。客观部分如不给你看,你可以要求复印。
病人家属看病例这个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怎么会不能看呢?一定能看
你好!
患者及其家属是有权利要求查阅并复制病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