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被对方打伤还要赔偿给对方而且拘留吗?
被对方打伤还要赔偿给对方而且拘留吗? 我父亲与别人发生斗殴,被对方打伤(对方也受伤是自己不小心弄伤的,有证人作证),需要住院治疗,但因为对方公安局有人,所以把父亲强行拘留,强行让我父亲签不住院,病历也被扣了,还要赔偿对方6000元,不然不放人还要坐牢,我父亲因为在拘留所受不了折磨只有签了字认了故意伤人罪,还赔了钱,拘留了十天,回家后发现派出所的拘留单上写的是偷窃罪,询问后派出所说是写错了,让我爸拿去改现在又改成故意伤人罪,才给病历,我想问下,病人在什么情况下,派出所是不能强行拘留的,我们能不能告派出所这一行为,然后要求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udi(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5-12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