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名字写妻子的,但是供房是婆婆出钱
婚姻存续期间买房,夫妻双方不论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产权归你和你老公所有。
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仅公证以上内容,那么属于你夫妻共同财产。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婚姻存续期间买房,夫妻双方不论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产权归你和你老公所有;
2,你婆婆要求你们公证买房的首付和月供都是她出资的,有两种法律后果:其一,你婆婆付的买房的首付和月供属于他给你们的借款,属于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需要返还;其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根据以上分析,产权归你们夫妻共有共有,如果离婚你可以要求分一半产权,但你有可能需要返还所得一半产权相应的购房款给他或者你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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