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孕期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孕期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国内一化妆品公司的业务员,今年35岁。产品的售方式是超市代销,我负责了常州地区(含武进,金坛,溧阳)的16家超市。前一天在公司网站做好当天的工作计划(公司规定每天访问的超市不得低于四个,每个超市的访问时间不得低于一小时,每天的工作时间为9点至18点),当日就按照计划访问各超市。九点前必须到达超市门口,用手机拍下超市LOGO的图片传到公司的ERP平台,离开时再拍该超市的LOGO图片传回公司ERP,然后再坐公交访问下一超市。每次访问前及访问后都必须拍超市LOGO传回公司,下班六点后也必须拍下离开超市的LOGO传回公司。晚上还要花二小时统计自己管辖超市的销售量,对于缺货的超市及时申请货补。
    这工作量对于正常人来说一点问题也没有,但我现在怀孕了预产期是11年10月20日,现在已经有四个月的身孕了。也和公司领导沟通过,到了7、8月份天气很热,身孕也越来越大,每天从早到晚在外面跑,上班时间基本是站立的,可不可以休二个月的病假或者调换不用从早到晚在外跑的工作岗位。
    但领导的答复是:不可以,如果无法胜任工作只有自己辞职。从4月30日到5月2日,我管辖的超市做促销活动,从早上九点一直上到晚上十点半,事后我申请三天调休,但领导只给我调休二天。严格来说这已经违反《劳动法》了。我也知道公司不能辞退怀孕期的女职工,但如果8个月的身孕还每天坐十趟公交从早上九点到晚上六点在外跑确实不利于胎儿及我的身体健康。公司领导无法给我调换岗位也不同意我休病假,只同意我辞职。我感觉很无助,我该采取什么办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谢谢各位律师的指导!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孺子(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1-05-11 20:5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