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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口综合保险的住院费报销时限是3个月内,超过这个时间,还能报销吗?

外来人口综合保险的住院费报销时限是3个月内,超过这个时间,还能报销吗? 我在2011年1月9日在普陀区妇幼保健院住院生孩子,与1月15号中午出院。由于是回老家坐月子,直到5月3日假期结束才来上海上班。由于期间一直在老家,没来公司办理报销。现在超过报销的最后期限,还能报销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蒙蒙(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1-05-11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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