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土地房屋纠纷
土地房屋纠纷 各位律师您好:
本人在2004年通过公开拍卖,购得了一块银行处置的土地,但这块土地在没有处置之前就已居住其银行的退休职工,我拍买下来后要求银行交付土地和房屋,但居住在此的老人家就是不走,还说银行拍卖应该优先卖给他们,其实银行在拍卖钱已经口头通知过他们要处置这个土地,并且土地局和评估所也已去那里几次的丈量土地,在他们口头说不拍买的情况下,我们通过正常的拍买手续取得了这块土地和房屋。
因银行到2007年才将土地证的性质从划拨改为出让交到我们手里,我们于2010年12月将土地证变更成我的名字。
在这期间我们一直向银行要回我们的土地房屋,因土地证的所有人已经是我的名字后,银行也积极去做居住在此的居民工作,但此居民就是不走,否认当初银行通知他要出让处置土地,并每年都向银行写材料说没有通知他们就卖给别人了,但我是公开拍买来的呀。
我想起诉银行,但有人说起诉之后,住在那里的人也会以他们有优先购买权起诉银行,法院就会判处我们当时拍买无效,将房屋和土地给霸占我房屋和土地的那个人,而银行只是将我拍买时的钱还给我。
我想请问您,他们说的这样合法吗?土地证现在是我的名字呀,我该怎么办?希望您能在百忙中为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建呈(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1-05-11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