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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一个朋友一起去外地打工,一起在外面3年半,吃用开销大部分都是我来的

我跟一个朋友一起去外地打工,一起在外面3年半,吃用开销大部分都是我来的 我跟一个朋友一起去外地打工,一起在外面3年半,吃用开销大部分都是我来的,当时我们吃用都记账的,一起算下来要支付给我三四万,后来她回家了,她给我写了张借条说以后每个月还给我。现在她不认账了,说那几年是我自愿给她花销的。这样告到法院我有胜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5-08-20 00: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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