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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2003年未婚生育一子,男方北京户口,女方外地户口,后办理的结婚证

2003年未婚生育一子,男方北京户口,女方外地户口,后办理的结婚证 2003年未婚生育一子,男方北京户口,女方外地户口,后办理的结婚证,现已经离婚,孩子判给男方,但因为未婚先育孩子一直没上户口,派出所说要先去计生办交社会抚养费,计生办让去女方户籍所在地交社会抚养费,女方所在地的计生办说,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就要去男方那里,如果在女方所在地的计生办交罚款,就要法院把孩子判给女方,请问该怎么办?能不能让孩子随父落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08-19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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