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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家人的户口拒绝迁出,卖房人需承担责任吗?
卖房家人的户口拒绝迁出,卖房人需承担责任吗? 买卖合同注明:卖方的户口必须在2011年4月20日前迁空,不然卖房人需赔偿买方100元人民币每天。可现在卖方人的户口已按约定期限提前迁出了,不过卖房人家人的户口不配合迁出,这个责任应该由卖房人来承担吗?我认为,卖房人家人的户口迁不迁出,这是他人的权利,卖方并无强制性权利,况且,其他人的户口也不受本《合同》的约制,只要卖房人本人不违约就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SO3589(上海)
提问时间:2011-05-11 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