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单位当初跟我签了一份协议,说给我办集体户口,我要工作5年,如果离职,要交20000块,这样因为办户口
单位当初跟我签了一份协议,说给我办集体户口,我要工作5年,如果离职,要交20000块,这样因为办户口 当初毕业的时候和单位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上说单位给我办天津户口,那么我就要工作5年,如果中途辞职,就要交20000,工作一年减20%.工作还不满一年,我想辞职了,因为不适合这个行业,而且公司老是不按时发工资,最长时间是4个月发一次。实在受不了,我现在和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是还没有转成正式职工。从天津的劳动条例来说,单位给职工办理集体户口,但是以此作为一个向职工要钱的条件,从法律上讲,有没有法律效力?谢谢您的解答。很急啊,单位现在因为我不交钱,不给我学位证,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求助啊。您有没有关于合同法,或者天津劳动条例的资料,那条那款规定,麻烦你给我发一份。特此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kkbbs……(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1-05-10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