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关于有问题房屋申请书该怎么写
关于有问题房屋申请书该怎么写 女方(罗淑文)与男方(毛克安)均为再婚。因在家庭里长期存在着男方的辱骂,殴打。终于在最后被男方殴打在2011年元月之后离开了家。在最后一次被打之前男方(毛克安)就把自己位于定慧寺的房管所房子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过户给了男方的2个子女(幺女毛燕,大儿毛文)2人。
女方(罗淑文)之家属曾在2011年初就此事找过河街房管所,房管局。都被告之这种过户行为是正常合法的。(即承租人和受益人在场,无须承租人家里是否还有共同承租人或是共同长期居住人口)。在离开毛家期间,女方到广州女儿租房处曾住院医治个月有余。后来一直精神欠佳。
后来在2011年5月4日,女方之家属找到男方劝说还是希望2家老人和好。可是被男方告之不希望女方再回去,说自己过得很好。在2011年5月5日。女方家属又再一次找到房管局,希望能有人管管此事。不巧,这个时候被女方家属知道了以前所谓男方子女申请住房的申请尽然是自己(毛燕,毛文名下没有住房,而且附加老人另有住房的理由)这里就有话说了,男方二个子女即毛燕,毛文各自都有住房。还有就是在女方(罗淑文)和男方(毛克安共同居住10几年中,并不知道男方还有房子)就此事。5月6日,女方(罗淑文)家属又找到房管局,希望能有个说法。房管局住房保障科杨科长明确表示他们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完全没有过错。那我要请问了,真是有房无房都可以申请房管所房子的话,就是说谁有关系就可以享受福利,没关系的靠边站。而且为什么要在申请上填个无房?而且老人另有住房。作为房管局是房屋管理中心,所有辖区的房屋都归你管辖。申请人有房无房,你不知道吗?为什么还要在假的申请文件上签字??????
现在房管部门答应,如果调查确实属实将对此房做出收回决定。关于是房屋收回后,女方有没有资格申请,该怎么申请最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ihong……(重庆)
提问时间:2011-05-10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