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犯轮奸罪
有点缺德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几个都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由公检法机关代表国家刑事追诉权。
3,建议及时自首,争取从轻处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这种事情,都是10年以上,即使没报案不等于犯罪事实不成立。现在如果想不坐牢,除非那妇女站出来说当初不是强奸,是自愿的。但那妇女会愿意吗。
你们这帮人为什么不做点好事,这种事情也干的出来,以后在监狱里,犯强奸罪的都会被排挤,被鄙视,被暴力相对的。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可以联系本律师。
除非证明当时那个妇女是自愿发生性行为,否则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