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妨碍公务的问题。
这要看警察有没有出示工作证件,亮明身份,如果没有,妨碍公务够不上,可以跟受打民警谈谈,得到谅解可以不受追究。
取保候审适用对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据你描述的情节,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按你的陈述,以便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取保候审仅是强制措施的变更,案件还是要继续走程序的,如果不知道对方的警察身份,我们认为未必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