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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补偿纠纷
农村土地补偿纠纷 1991年分配土地时我家得到0.4亩土地,《土地承包书》上也写明的。但为了方便种地随经大家庭(我家我大爷家和我叔家)商议将零星土地拼并成大块地使用,按农村说法是兄弟之间的分配,(当时没有签订书面文件这是农村的习俗)这地就从1991年种到2011年,但今年我家的地被征用了,我叔要求把补偿款给他,请问我家应给给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OsQ8703(河北)
提问时间:2011-05-10 06:4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2011-05-10 06:49
你家的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应归你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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