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解散
公司转让后剩余资产如何核算及分配问题
公司转让后剩余资产如何核算及分配问题 我在北京,我和一个朋友合伙出资办了一个公司,我是法人。注册资金是3万(两人分别1.5万),协商好两人一起经营我们共同的单位,但实际上从开始即2014年05月起只有我一个人在我们新开的单位上班直至去年年底(因我的合伙人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来:例如 想在原单位继续上班拿完高提成后走 之后又以客户尚未结款拿不了提成 又以结婚等各种原因为由至今都未来到我们共同的单位上班)所以我自己在今年初找了另外一份工作给别人打工,经过将近一年她都未与我联系直至今年6月份她第一次主动联系我说办理销户或者转让,我就把所有证件和章都寄给了她,但她以她家里有事为由说已经回家尚未走转户的手续 ,之后我注销社保需要公司相关证件就让她把原件给我寄过来了,此时她还在老家尚未回京(距她回家到再回京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正巧,我有认识的朋友可以帮我办理转户的手续,但是这个转户的过程并未与合伙人说起,现在是单位转户手续进行了一半,于昨天我们碰了面因注册资金的问题她要求取出当时由她出资的1.5万给她我不同意,原因是最初帐户里只有3万,减去开户的费用,减去单位给我上的社会保险,再减去我的基本工资和其它一些开销,帐户余额已经是负值无钱可分了,为此我两意见未达成一致。她说这是注册资金的钱不能动,不应该给我发工资和上保险,因此要求转户中断,分清注册资金后才能转户,(她说没有她的签字不能转户 ,但是之前我们口头已经协商好销户或是转户了);但是我认为我一个人在我们共同的单位上班了,单位法定就理应给我上社会保险,我也理应提取基本工资,大概情况就是这样的。
我想请教您一:上班期间(2014.05-2015.02月)我从单位的银行帐户上提取基本工资(每月按2000元)发放给自己这个行为应当吗 违法吗?
二:上班期间(2014.05-2015.02月)我从我们共同经营的单位给自己上社保应当吗?
三:如果对方起诉我的话,我是处于优势还是劣势?
四:这种情况如果我继续执意进行转户手续这个行为我违法吗?
五:我应该准备哪些材料以应对她起诉我?
六:如果对方起诉我,我可以当庭申请赔偿吗(如欺骗费 ;精神损失费 ;我虽然今年初起不在我们共同的单位上班了,但我依旧每月的税务申报和会计记帐都是我自己一个人在做,针对这方面我可以申请相应劳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nwen……(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5-08-17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