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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曾经无偿将土地供给做公办学校用地,当学校不开办后是否可以收回? 法律依据是什么?

自己曾经无偿将土地供给做公办学校用地,当学校不开办后是否可以收回? 法律依据是什么? 自己曾经无偿将土地供给做公办学校用地,当学校不开办后是否可以收回? 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是:教育局与中心学校的领导认为撤销后的土地归属权不能归我,你们认为这样做正确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吴习君(海南)
提问时间:2015-08-17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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