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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受虐待能否要回以过户到儿子名下的公产房

老年人受虐待能否要回以过户到儿子名下的公产房 一老年人75岁,男。在2004年间,在其配偶,小儿子儿媳的同时劝说下,被迫在他们准备好的协议书上按手印,违心将自己的公产房偏单在天津市南开区某津房置换交一定的过户费后,过户到小儿子名下,数月后小儿子儿媳逐渐改变对老人的态度,开始与老人争吵,对骂,素食素菜对付老人,直到老人病倒后,经验血老人的白蛋白严重缺少,还患上了其他疾病,这些算老人受虐待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来往做客(天津-南开区)
提问时间:2008-09-28 16:2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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