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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楼上将原本的客厅改为2套独立公寓,即加了卫生间、厨房,。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02年)规定:“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但楼上说他们新改建的卫生间已加做了防水。 问题一:是否加做了防水,就可以把原本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客厅)改卫生间和厨房间吗? 问题二:楼上可以将卫生间、厨房建在我家客厅上吗?(按《重庆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规定“禁止将厨房和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上方”,但国家《住宅设计规范》(2012年)只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上层”,那么我人在南昌可以借用重庆的规定吗?)。 希望专家们给出建议时,能稍稍介绍下相应的法律依据,我才心中更有数,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906123(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5-08-1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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