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民事纠纷 法院判决后 当事人无偿还能力
民事纠纷 法院判决后 当事人无偿还能力 本人叔叔是农村小包工头 2014年五月有人在我叔叔的工地上把腿摔断 当时我叔叔配合伤者家人为伤者治疗 直到伤者出院 一共花费七八万块钱 当时我叔叔共花费4万多块人民币 出院两个多月后 伤者因为自己在家里 没有照顾好自己 结果伤口发炎了 又辗转于武汉几个大医院 此次花费据伤者家属提供的证据有十好几万
2015年六月伤者家属上法庭告我叔叔 索赔包括医药费、生活费、路费、正常收入合计共三十几万 经一审法庭判我叔叔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我叔叔大概要赔十五万 我叔叔不服 现在正在准备二审
我叔叔认为第一他不应该为伤者担责 第二 伤者第二次住院是因为自己没有照顾好自己 其花费应该由其自己承担
若伤者只是第一次医药花费 也没用太多钱 就算判我叔叔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我叔叔也承担得起 但现在因为伤者生活不当 伤口溃烂 再次入院 造成花费巨大 法庭一审对伤者提出的三十几万承认约二十九万多 这样我叔叔一起要承担十四万多 结合我叔叔之前用了的四万多 我叔叔还要赔十万多
为这个事 我叔叔已经打了一次官司 正在准备第二次庭审
从此事发生后 我叔叔在各方面的花费已经有八九万 也耽误了他正常的工作 对于法庭判决的赔偿 已无能力解决 想问若我叔叔无法偿还这笔钱 法院将如何解决 会不会卖掉他在农村的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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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761585……(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5-08-16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