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了这样一张欠条具有法律责任吗?欠条 欠款人王红五万元整, 欠款人:王红 2015年8月12日
你好,强迫不能生效,录音,证人证言等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