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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七月十一日,我到一个单位上班,一共签了两个文件,一个是实习期工资,一个是劳务合同

七月十一日,我到一个单位上班,一共签了两个文件,一个是实习期工资,一个是劳务合同 七月十一日,我到一个单位上班,一共签了两个文件,一个是实习期工资,一个是劳务合同。两个文件都是规定我实习期是30天。昨天八月十四日,公司另一个员工因口角对我进行殴打,公司明显偏袒另一个员工,我就报了派出所,公司说,我报案就开除我。今天突然告诉我,实习期他们公司有自己的考核方法,需要班长对我进行评价,我想问,已经过了三十天,到底是不是还属于实习期间!如果过两天,公司开除我,我是否能得到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新疆-巴音郭楞)
提问时间:2015-08-16 19: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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