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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法律现在还有用吗 2002年9月1日施行的

这条法律现在还有用吗 2002年9月1日施行的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十七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12345……(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8-16 18: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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