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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卡退卡问题
健身卡退卡问题 我于2010年9月19日在广西北海市动岚健身大润发店办理了一张健身金卡。
当初办理的费用为8千元,因为我弟当时在那边读书,所以办卡的时候做了一些特殊要求:他可以在该店享受与我同样的权限。
金卡权限:全国通用,四年时间,在大润发店有专用的柜子;
但是在2011年4月中旬,我回北京市,去北京市动岚健身大兴店的时候,该店的的服务员与经理说该卡无法使用,是因为与大润发店没有任何合作了。
于是,我给大润发店电话沟通,他们从四月中旬一直拖到5月假期完后,才给我答复。
我由于办卡时候的合同与收据丢失,他们必须我本人过去才能退款。我从北京过去那边来回路费就需要1千多。他们也只能退我5千左右。说要扣除我跟我弟弟的一年年费。
今天,我想要求他们报销我的来回路费,他们说下午才能答复。如果他们不能报销我的路费,我该怎么办?
我现在有他们颁发给我的金卡,但上面不记名,并且还有当初刷卡的刷卡记录。由于当初缴费的时候,是使用三张银行卡刷的,一张是我弟弟的卡,另外两张是我自己的卡。
现在我应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最大的权益不受侵害?
我跟他们提出,我写一张授权书,让我朋友代办,他们也不肯。
难道授权书不受法律依据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anyi……(北京)
提问时间:2011-05-09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