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和男方共同同居生活将近两年,举行结婚仪式八个月,同居期间怀孕一次流掉了
我和男方共同同居生活将近两年,举行结婚仪式八个月,同居期间怀孕一次流掉了 我和男方共同同居生活将近两年,举行结婚仪式八个月,同居期间怀孕一次流掉了,举行结婚仪式后又怀孕一次,因男方打我孩子出现问题,她母亲不照顾我,导致流产,现在他们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我们退还彩礼,我该如何应诉,事实婚姻两年了需要退还彩礼吗?第二次引产之后对我身体伤害很大,精神也不好,我该怎么保护我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5-08-16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