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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我在烟台招远一公司上班时,被同事用机器碰伤胳膊,经医生诊断为左手耻挠骨裂纹骨折,打上石膏一个月后,因胳膊严重弯曲又做了手术,打了两块钢板,在院期间由我对象陪护,吃饭的钱都由我自己付的,公司只给了看病的钱。
我是由武城一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到招远公司的,和他们签的派遣合同,请问我该怎样索赔?应该走哪些法律程序?我属几级伤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弟弟郁闷(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05-09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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