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在恋爱期间,男朋友对我进行威胁殴打,并让我写下一万块钱的欠条,之后又复合过,现在分手,男方想向法院起
在恋爱期间,男朋友对我进行威胁殴打,并让我写下一万块钱的欠条,之后又复合过,现在分手,男方想向法院起 男方总是去游戏厅赌博,期间也问我借钱,但是我都没有写欠条,银行卡有记录。我有支付宝,他的支出转账都是从我这里过,我可以用这个作为证据向他要钱吗?那一万块钱的欠条是他认为的我用他的钱,比如吃饭逛街买衣服等。欠条是在他以不再骚扰我为理由的条件下写下的,但之后我们又复合了。欠条内容比较正规,但是没有写明借款的理由,他在法院上起诉的话,我可以用这个理由吗?恋爱期间他所有花销都是自愿的。欠条上面写的是借款,我在法院上怎么为自己辩驳呢?我可以去验身上的伤吗?我没有视频资料,但是以前身上的青紫舍友看到过。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皇后0748(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5-08-16 16:20